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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前教务处致监考教师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1-07-01
 

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们好!考试各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首先为您能支持并理解考试工作以及为此付出的艰辛努力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各位老师:本学期已接近尾声,第20周期末集中考试就要拉开序幕,第20周的集中考试是本学期最后一次大型考试。为组织好本次考试,学校已专门下发了《第20周期末考试安排意见》,部署期末集中考试工作,相信各位老师对考试安排已有了比较全面地了解。为便于您顺利完成所承担的监考及其它考试工作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提醒各位老师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真核对所承担的各项考试任务。请认真核对《考试安排进程表》上监考时间、监考地点及其他的考试工作任务,按时到达考务办(南校区考务办公室N202,北校区考务办公室5N101,东校区考务办公室二楼教师休息室),第一监考教师负责领取《考场记录表》、《考生座号对照表》和试卷等材料;第二监考教师领取工具袋。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表》和《考生座号对照表》(带有考生签字)一并封入试卷,送回考务办公室。
    二、认真监考,要做到预防作弊。请监考教师本着对学生关爱、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在考试期间,一定要严把考试入场关,严禁学生携带考试复习资料、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一定要严格清场;一定要在开考前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等有关考试规定;待学生坐好后,一定要对照座号对照表认真核对校园卡;一定要对有作弊企图的学生,及时给予警告;切实做好预防作弊工作,尽量避免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作弊的发生。
    三、要按照监考工作流程上的步骤和要求进行监考。请监考教师一定要遵守学校的各项监考规定,严格按照监考工作流程执行(监考工作流程见《第20周期末考试安排意见》附件)。真正尽到考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维护校规校纪的表率和典范。
    各位老师: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在考风建设上,任何麻痹大意,都会付出沉痛代价(在学期初的补考考试中,就有2名2010级的学生因为替考被开除学籍,学生及家长痛心疾首,学校深感惋惜),衷心希望各位教师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扎实做好监考及其它各项考试工作,为创建学校更加优良的考风学风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向辛勤工作在考试工作第一线的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
    恭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教务处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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