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1-02 浏览次数: 2

    为加强中心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节约开支,根据学校新的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采购办法和实验中心发展情况,重新修订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根据新学期实验教学的具体任务和任课教师意见,尽量在本年度预算范围内制定出本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报中心审查。超出预算范围,应报中心审批。中心应严格审查,控制费用,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二、低值易耗品购置:中心根据学院审查批复的意见,立即组织采购。采购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国资处的网上竞价平台集中采购。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管理,中心存档。

四、低质易耗品使用审查:建立实验室低质易耗品使用期末审查制度,中心对各实验室低质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详细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

  

水利土木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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